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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第1/4页)
这段时间以来。 他们自诩跟着秦牧也学了不少法律。 但依旧没听过这个无限防卫权。 秦牧笑了笑,开口解释道:“大家没听过也正常,主要是这个法条长久以来,一直名存实亡。” 无限防卫权,确立的时间由来已久。 但…… 大部分现实事件,判处的全是防卫过当。 只有屈指可数的十余个案子,得到过无限防卫权的判处。 最著名的一个案子…… 就是某宿舍楼里,一男子企图入室猥亵,却遭成年女子激烈反抗。 在搏斗中。 成年女子成功反杀男子。 最终法院判定女子行使了无限防卫权,无刑事责任,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然而……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敢于担责,勇于判罚的法院太少了。 对于此类事件,最理想的状态是按照现成固定模板判罚。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内,缓期执行,外加民事赔偿。 固然不用坐牢。 但犯罪记录,却已经留下。 和稀泥的判罚方式,试图一碗水端平。 “刑法明确规定,无限防卫权指的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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