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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第1/4页)
秦牧想了想。 接着说道:“这样的话,那就存在着非故意误导。” “这两个女子求助的时候,未说明缘由,使男孩误以为是救人,同样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这个因果关系属于非故意,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法律上。 并没有过失杀人罪的概念,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作为求助者。 有义务向救援者说明所有情况,讲清楚事件的危险性。 若因为没表明清楚情况,产生了误导,同样构成了过失犯罪。 因为她们的过失…… 使得男孩下水试图救人。 “那……那如果都清楚是救狗呢?” 宋天成咽了咽口水,也跟着问道。 作为目击者。 他当时离的比较远,只看到了大概经过。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双方都明知是救狗,从而导致溺亡,在刑事上则不用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 不存在错误认知。 也不存在过失隐瞒。 也就是说…… 所有行为,都是男孩基于正常认知,出于见义勇为的热心,而做出的。 跳入水中的行为…… 系危险自陷。 虽然男孩因此而丧生,但和两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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