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晚明_第一百三十一章 朝会(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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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一章 朝会(下) (第6/7页)

命。

    答付:六部对于各衙门、五军都督府对于各卫指挥使、布政使对于所属衙门的上对下行文称答付。

    勘合: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其一,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多用于边戌调遣,有调军勘合和军籍勘合。

    照合:也叫照会(就是今天专指外交往来公文的那个词),用于没有隶属关系的官方文件往来。有甲乙两种,一种叫“墨笔照合”,双方官阶同品的平级通报,文末的日期用墨笔写;一种叫“朱笔照合”,上对下行文,如甲省的布政使写给乙省知府,文末的日期用朱笔写。

    题本: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不便面陈的奏章叫题本,由官员用印后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称奏本,不用印。不过后来二者界限逐渐模糊,主要区别是题本用印,奏本具名。

    咨呈:六部行文五军都督府、各行省承宣布政使司行文六部的平级公文。

    牒呈:各府给提刑按察使司和十卫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给承宣布政使司的下对上公文(应天府级别高于普通府,直接上级越过了提刑按察使司,文武分别是布政使司和都司府)。武职系统下对上的公文叫牒上。

    揭帖:这个最有意思。起初,丞相被太祖废掉,但皇帝无论如何也忙不过来各部和地方多如牛毛的事务,于是建立内阁制度,“儒臣入直,备顾问而已”。说白了,大学士的内阁就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可随后又冒出一个新问题:如果圣上不“顾”不“问”,内阁是没有奏事权的!想解决,理论上简单,给他们上书言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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