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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3/5页)
接下来在写生活的有趣的事情,然后是宝宝出生了,孩子会叫秦淮舅舅了,眼睛张的像她,还好像她,不丑,是个幸运的小家伙,不像大胡子。 最后一封写上,秦淮哥哥,一生幸福,她要死在异国他乡,就不回去了,这里有她的家庭,她要跟大胡子葬在一起。 每年寄出去一封,从秦淮结婚的那天,一共五十封五十年,她也算是长寿的了,伪造出她的幸福一生。信里不会有一句话是真的,那句死在异国他乡当然也是假的。 她怎么舍得离秦淮那么远,她一定要埋在秦家后院,秦淮卧室窗下的那片地。她可以央求小胖子,或者宿承聿,总之不管是谁,能把她埋在里秦淮最近的地方就行。 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不显眼的坛子里,不要引人注意,在秦淮新婚当天的洞房花烛夜,下到土里。 你在婚礼上使用红筷子,我的一坛灰埋在向阳坡。 余生你是个神经病,真变态,死了都不放过人家,余生在心里骂自己。没办法,死都不会放过你。你看,我死了,饭都没来及吃,又跑回来缠你了,真是执着起来我自己都害怕。 林从刚走后,余生自己站在院子里愣怔的想着,想了一会,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态,她绕道房子后面,看了看秦淮窗子下的那块地。泥土松软潮湿,上面长着小花,是块好地方…… 不知道能不能央求做骨灰坛的人给她做个夜光的,她还挺怕黑的,封闭性一定要好。 绕房子一圈,回到门口的时候,秦淮已经站在那里。看见余生小小的身影过来,手里拿着一颗草,在手指上绕成环。 余生看见秦淮就哒哒的跑过去,刚才的伤感全都被她抛在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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