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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2/4页)
的摊贩也多了不少。有机灵的货商直接从里窝那拖了一车美洲珍奇,引了不少人围观。 这个年代去美洲淘金闯荡的人很多,新大陆往往意味着新物种和无数的资源,对很多欧洲人来说,美洲和东方都充满了奇幻色彩。 和威廉认识后,为了避免夜里到处乱逛遇到老狐狸,克莉丝实在无聊,干脆拉这个社恐和她去市长的包厢看戏。 任何年代的通俗作品都有一定套路。克莉丝看多了不同的剧,发现法国编剧一旦圆不上剧情了,就会拉一个在美洲暴富发财的叔叔突然冒出来,帮主角的忙,给主角还债,并带领他走上人生巅峰,有的还帮忙找老婆,反正就是想方设法要对主角好。 没头没尾想着,克莉丝的目光停在了一只正梳毛的鹦鹉身上。 收到玛丽那封信后,克莉丝就知道,家里是肯定不会让莉迪亚再养鹰了,而且自己回去后也打算带着格里芬一起去伦敦。 鹦鹉就不错,颜色鲜艳讨女孩子喜欢,杀伤力没鹰那么大,家里也不会反对。 克莉丝正打算问问货商这只鹦鹉会不会说话,那只笼子就被一只眼熟的手提起,塞进了她怀里,留下她和鹦鹉大眼瞪小眼。 阿拉伯人出手就是十个金埃居,连价也不问,直接递过去,别说是鹦鹉了,货商激动之下恨不得把整辆车都塞给他。 在欧也妮那里,克莉丝也算是白吃白喝,但是每次支钱,拿侬还是会精确到生丁(1法郎=100生丁)给她,似乎也没拿她当外人,毫不客气转过身就开始记账。 克莉丝在索漠呆了大半个月,已经习惯了千万富翁的精打细算。 比起来,眼前的这位败家得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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