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医都市行_第135章 噬脑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5章 噬脑蛊 (第4/8页)

大哥的话,并不感到意外,而是耐心的解释道:“大哥!吴医生说的蛊毒的的确确存在,这是一种巫术,这种巫术非常古老而又神秘,主要流行于我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中,“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造蛊的人捉一百只虫,放入一个器皿中。这一百只虫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虫就叫做蛊。可知蛊本来是一种专门治毒疮的药,后来才被人利用来害人——“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由毒蛊引发的疾病称为“蛊疾”或径称为“蛊”。先秦秦汉人所说的蛊疾有两个特点:蛊疾患者如同被鬼迷惑,神智错乱;毒蛊主要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从体内发作,与蝎螫蛇咬有异。这种巫术不仅危害严重,而且流传甚广,历代文献屡见记载。记载周朝有“庶士”之职,掌除毒蛊”

    “这怎么可能?旭北!你是不是武侠看多了?大哥说的没错,所谓的蛊毒根本一些作家凭空想象出来的东西,现实当中怎么可能存在?”张燕青听到张旭北的话,脸上同样流露出不信的表情,随即出声对张旭北询问道。

    “这并不是传说,我在西南工作过几年,所以才会知道蛊毒,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而且在过去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中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条文;唐宋以至明清的法律都把使用毒蛊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处以极刑。官府对所谓施蛊者的处罚极其残忍。明人邝露说,壮族地区的“峒官“提陀潜抓到施蛊妇女后,将其身体埋在地下,只露出头部在外,再在蛊妇头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