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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凤仙花 (第11/13页)
要说自己是这个名字的事。 那对父母的脸上只有慌张,还有对这个身体的爱。 她很嫉妒。 嫉妒身体的主人。 她故意和陈家做对,以至于第叁次跳墙逃跑时,被渣子抓到了。 她本来对这个世界没有感情,之前看过的小说中大多都描绘的是社会开放,人才辈出,将民国的黑暗面藏在背面。 直到现在,她终于懂了,所谓的乱世容易出英雄,乱世容易出才子,原来是这样的啊。 乱世是这样,她讨厌陈家,但又不得不借助于大小姐的身份,每次看到脏兮兮的街道上衣不遮体的孩子时,她总会侥幸的想: 还好我不是她。 然而,这其实是由歧视、骄傲、自满几种情绪混杂在一起的真实反应。 所以当她出现了,陈觅雁在一直打量这个姑娘。 她的举止是如此不凡,那这个时代还能随身带枪的恐怕也只有女特务了吧。 但她不是特务。 当她说自己是要去找男人的时候,她第一情绪是恼怒。 这个女人,怎么会去找男人呢! 她应该做出更多的贡献才是,不应该被情爱绊住了手脚。 …… 她要找的是个美/国人! 那就是了,等到抗战胜利以后顺理成章的跟他去美/国,然后去那边定居下来。 阿尔弗雷德这个人绝对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他把笑当做一种伪装手段,他讨厌肢体接触,只有面对阿桃时,这个人就会变成一只大金毛黏着她。 为什么,这个女人不去美/国? “这里是我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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