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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七章 乡试(下) (第6/7页)
三场。 第三场的考试内容为经论、史论、时务策五道,每道题要求写三百字以上。在沈溪看来,这是为了考察生员们在古今政事方面的见识。 从第二场开始,考试内容已经不再要求用八股文来写,在作文行文上更利于考生自由发挥。 也正因为如此,后两场的考试内容更难判断优劣,反倒不如第一场的四书文和五经文,光看破题和八股行文,基本就能判断出文章的好坏。 在嘉靖朝之前,考生乡试的考卷在批阅后,没有规定必须要送去京师和南京进行“磨勘”。 所谓“磨勘”,也就是各省将取中举人的试卷解送到礼部复查考卷,一般由礼部会同翰林院完成。那些清贵的官员们,会审阅每一份试卷,检查考官在阅卷过程中是否舞弊,以及考官阅卷是否认真,比如试卷中有错别字,语句不通等等问题,同考官是否标明了。对于同考官阅卷过程中的错漏,会进行严厉的处罚。 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考生的成绩,实际上是由各省自行决定,乡试结束只需把录取人员名单上呈京师报备即可。 三天考试下来,每个考生需要写六七千字到万字之间,五千多考生,最少也有四千多万字,没有标点符号,一张张考卷,让四名同考官从中选择优劣,只能从四书文入手,负责任的,或者会看看五经文,之后后面两场考试的内容,本身同考官也不是很专业,想拿来通读一遍都没那时间。 因为按照规定,阅卷工作要在八月底完成,从考试完到阅卷结束,一共不到半个月时间,真正留给同考官的时间连十天都不到,毕竟还有主考官批卷的时间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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