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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九章 卖了还是害了? (第2/6页)
!” 这话让人听得一头雾水,可仔细一琢磨。沈溪大概便明白是怎么个意思了。 沈明有在三年前陪沈明堂进省城赶考,很可能跟这女人厮混到了一块儿,最后不知是何原因,沈明文去汀州府城找沈明钧一家。而沈明有则跟这女人在省城过小日子,这次沈明文寻到女人的下落,却得知沈明有已不在,便怀疑对方害人性命。 女人骂道:“那杀千刀的,老娘知道他去了何处?说是去北边做生意。一去就不回,老娘还指望他养活呢,可他这一走便是三年,连个屁都没带回来,老娘如花似玉的身子,当被狗糟蹋了!” 这女人不但泼辣,脸皮也极厚,当着街坊的面,她也丝毫不掩饰自己在家里养汉子的事情。 沈溪知道,以沈明文和沈明有三年前的状况。能认识什么好女人那就怪了,无非是私娼馆里的女人,很可能这女人就是他前些日子拿着二百文钱去找的那个。 马九问道:“小掌柜,报不报官?” 沈溪皱眉道:“报什么官,先帮忙把人弄回去再说。详细的情况,仔细打听清楚,找人看着我大伯,千万别让他再跑……走丢了。” 马九道:“明白。” 随后马九一招呼,立即有车马帮的弟兄过来把沈明文架起,几乎是丢上马车。把人运回客栈。 沈明文被人抬起来,兀自挣扎谩骂,他是读书人,可在这地方跟那市井泼妇也没什么两样。难怪他会跟一个私娼馆出来的女人扭打在一块儿。若沈明文投胎做女儿身,那绝对是泼妇中的“战斗鸡”。 沈溪先留了下来,他要把事情询问清楚,尤其是沈明有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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