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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反目之后 (第13/13页)
“鉴于调解‘洪福汗国’内部纷争无望之境况。考虑到大英帝国在中国新疆之国家利益,以及中国军队的进攻态势。特建议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尽快照会大清国政府。在我大英帝国的斡旋、调停之下,‘洪福汗国’或‘新洪福汗国’愿意在满足附加条件的情况下,放下武器投降,签署《和平协议》。 “附加条件如下:1.承认‘洪福汗国’或‘新洪福汗国’的大清帝国之独立藩属国地位,并免除一切税贡。2.国界以当前现状为基准划定。3.独立藩属国拥有与大英帝国等外国政府,缔结安全与贸易条约并实施践行之权利。4.大清国军队即刻退兵,并保证对此前参与战争的藩属国所有军人,不予追究任何责任。5.大清国不得在藩属国驻军。6.投降后的“洪福汗国”或“新洪福汗国”,以藩属国的名义承诺:今后不再以军事等手段,侵扰大清国疆土…… “如若大清国政府同意以上条件,我们则可以尽快说服伯克胡里和阿奇木罕,接受这个协议框架。以保住他们现有的国土及他们的生命。这样的结局,可实现我大英帝国‘战略缓冲国计划’之基本部分……” 在电报的末尾,比格说明了他对当前局势发展的看法及他的去向:“因阿古柏的意外身亡,导致伯克胡里与阿奇木罕之间的火并之战,已不可避免。而此战无论结果如何,都将极大地削弱‘洪福汗国’仅存的实力。也将极大地影响大英帝国‘战略缓冲国计划’达成的可能性;也必将成为中国军队彻底毁灭‘洪福汗国’的最佳机会和最终引线……出于慎重考虑,我们只能置身事外、静观其变。我计划即刻动身,从库尔勒前往喀什,与帝国‘战地观察团’会合。今后状况,另行电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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