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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2/4页)
儿,当手持也行。” 平湛依旧死死盯着手心里的念珠,满脸困惑:“要带手腕上吗?”说着就套在手腕上,长度刚刚好,半透明的乳白色衬得原本有些苍白的皮肤有了光泽。“我是男的。” 林峦有些伤心,毕竟一颗颗磨了几十天,低落解释:“这种就是男人戴的,女孩子戴的那种要小很多,你看,我也有一串。”我该怎么对你说我当年把这东西当法器? 平湛“哦”了一声,把戴着念珠的手揣裤兜里,让念珠全都捂在兜里,一点儿都不露出来。手腕上的感觉很奇怪,有点儿拘束,有点儿分量,光滑圆润,并不像石头那样凉。这是活了近三十岁,第一次戴饰物,这感觉真奇怪。 林峦盯着平湛看了一会儿,对方脸上的表情很诡异,整个人都有点儿魂不守舍,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原本准备趁他开心才说的话,这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不该说。但是呢,这个当口不开口,总是要开口。于是说:“你看我好的也差不多了,过段时间,我准备出去旅游一段时间。” 平湛感受着左手手腕上那种滑润的轻微拘束感,这会儿念珠已经沾染上体温,忍不住用大拇指把念珠勾起来,捏住一颗,在拇指和食指间揉搓。手感很好,光溜溜,松开的时候两颗撞在一起,还会有轻微的金石声。念珠重新弹回手腕上,给手腕一个小撞击,于是产生更清晰的存在感。平湛神游天外:原来女人戴手链是这种感觉。女人们为什么热衷这种并不方便的小饰品呢?就像草原上点缀一朵花?我被这串儿念珠点缀了?我是不是更帅了?是的,肯定的,帅多了。 平湛悄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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