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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2/4页)
自然是越早选越好。 所以大家都在心里默默祈祷,第一个千万要是自己。 jenson随手一抽,看到兵乓球上的数字后睡意瞬间清醒∶"好家伙,第一个就是你,傅凌!" 被叫到名字的欧皇傅凌∶ 果然是我。 "老同桌你可太幸运了。"jenson低声嘟哝着,然后抬起头寻找傅凌的身影,谁知他打眼过去,扫了A班一圈∶"傅凌,傅凌呢?" "jenson老师,凌姐就在你面前啊。"有练习生指了指傅凌。 jenson终于看清楚傅凌,然后,当场石化在原地。 傅凌没有理他,径自转过身,看向其他班的练习生们∶"有人想进我这组吗?" 话音未落,无数双手举了起来。 好家伙,观众们直接一个好家伙。 这是所有人都想当傅凌的队友么?!这样一来其他组还怎么比? 根本就没法比! 22、第二十二章. 在场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想选择傅凌。看似不合理, 实际上却有迹可循。 大家都不傻,来选秀,自然是要做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 首先,傅凌的人气高,和她一组无疑会无形中增加自己的镜头数,对一些不引人瞩目的练习生来说,简直就是天然的救命机会;其次,傅凌扒舞太太太快了,那么复杂的主题曲,她只看了一遍就会跳。 而节目组给所有练习生留下的练习时间非常短暂,从分组彩排再到公演,中间不过五天的时间。 五天时间练会一首歌,除了努力,找一个很懂得带人的队长也至关重要。 总而言之就是种种原因, 导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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