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王朝更迭_第10章勇气要慎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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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勇气要慎用 (第5/7页)

为乡,分别由轨长、里司、连长、乡良人(或乡大夫)管理。国都以外地区为5属(区),为农民居地。属(9000家)下有县(9000家)、乡(3000家)、卒(300家)、邑(30家)。从属关系为:30家为邑,长官称为邑有司;10邑为卒,长官称卒帅;10卒为乡,长官称乡帅,3乡为县,长官称县帅,10县为属,长官称属大夫和属正长,由朝廷的五大夫直接管理。

    管仲推行的这一制度称为“参果伍鄙”制度,它废除了分封制度下的贵族采邑,而代之以一种类似于后世郡县制的体制。不仅是一种日常行政管理的基本架构,有利于人员管理和赋税征收,它还直接与兵役制度结合起来,在齐国的争霸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参果伍鄙”制度使用了轨、里、连、乡这种层层管理的体制,很容易在战时转化为军事建制。

    根据管仲的设计,国都下属的二十一乡中,除去工商六乡外,尚有十五士乡。每家都出一名壮丁参军,一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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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便有五名兵士;以此类推,一里五十家,出五十名兵士;一连二百家,出二百名兵士;一乡二千户,出二千名兵士,五乡一万户,出一万名兵士,一万名兵士编为一军,十五士乡共有三万户,则共有三万名兵士,可编为三个军,平时作为行政长官的轨长、里司、连长、乡良人在战时变为军事长官,负责统领本地区所召集的士兵,齐桓公,国子,高子则分别统率一军。

    此外,管仲还改善了士兵的来源。春秋时期,后世那种以战争为职业的雇佣兵还没有出现,各国普遍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也就是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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