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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章 (第1/3页)
本是一起民事纠纷。 可当事人…… 却因盗窃罪,被反手送了进去。 在听到这个案子后,他第一反应就是和某人有关。 这种行事风格,实在是太熟悉了。 果不其然。 经过鱼子金的解释,被替换了零配件的车主,就是秦牧! 得知了前因后果。 他也非常果断,决定接下了这个案子的辩护。 “这一次……我一定能减下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眸子里燃起了浓烈的斗志。 经过了这么多案件。 他已经发现了…… 只要对手是秦牧,他很少辩护成功。 哪怕他发挥的很出色。 可总会出一些幺蛾子。 要么是当庭作伪证,要么是骂法官,要么是咆哮法庭…… 很少取得突破性的减刑成果。 “这个案子……还真的有点难办。” 随后。 他拿出了电脑,开始分析本次的辩护思路。 案件源于汽车的零配件替换。 原本是归《三包法》管的,可突然转移到了《刑法》上。 当事人牛欢、常英才的行为…… 也的确构成了盗窃罪。 盗窃罪的定罪要件,他们都完美符合,躲都躲不掉。 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 再结合多次执行窃取零配件,以次充好,试图隐瞒犯罪事实的行为,构成了情节严重。 依照相关刑法,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 再根据牛欢、常英才多次窃取牟利的零配件价值来计算,量刑幅度。 牟利的越多…… 量刑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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