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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第2/4页)
理合法,法院判决的赔偿! 而在学法专区。 研究的方向,从奇葩刑法案例,悄然发生了转变。 “大家觉得,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合理吗?!” “假设这个熊孩子没有法定监护人,那该怎么办?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岂不是不用赔偿了?!” “我想的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次up遇到的事件,属于民事责任转移,由监护人承担,那如果当事人意外死亡呢?” “细思极恐!孩子没了的话,是不是不用赔钱?!” “这个触及我的知识盲区了……” “……” 一个个十分离谱的情况,被网友们列举了出来。 诸如熊孩子突然去世,这笔赔偿该怎么算。 或者说现任法定监护人突然去世,这笔赔偿还要不要给…… 总而言之。 要多离谱,就有多离谱。 这群学法的人,开始放飞自我,设想各种不同的结果。 马明一边筛选风险评论,一边看着这些帖子。 也对网友们的脑洞佩服不已。 有的网友…… 甚至开始讨论孩子不是亲生的问题。 假设孩子不是亲生的,出具了亲子鉴定证书,证明无血缘关系,是不是不用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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