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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4页)
还是太过普通,所以那一丝兴趣随着时间流逝,也被慢慢忽略。直到第二次再见到她,她的身份从爷爷的得意爱徒变成了范夏的闺蜜兼舍友,我开始相信,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没想到她也记得我,我忽然很开心。跟她相处很舒服,她话不多,总是安安静静地,却不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一顿饭吃下来,我对她兴趣大增,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子虽然说话做事淡定从容,实则着实羞涩单纯,我明明知道,却偏偏忍不住故意过分亲热地叫她懒懒,故意让她随范夏叫我哥哥,看着她抽搐的嘴角和绯红的脸,我的心情很好。 但也只是感兴趣而已。所以当在竹舍吃饭的时候知道她有男朋友,并且她那小男朋友还是钟家那个在同龄人中十分优秀的小子时,除了有一丝不爽,我并没有其他的情绪,那只是商人的本性,对于自己看中的东西,知道她原来已经有了主人,多少有些不舒服。范夏何等聪明且敏感,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诉我她和我身边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她和钟家那小子两情相悦,感情很好,让我别打她的注意。 我笑,端着茶抿了一口,淡淡回了句:若是我真的打了主意,输赢也为可知。 虽然那样说,彼时的我却清楚那个女孩还远没有让我付出这般行动的价值,我已经29岁,不再是感情用事的毛头小子,若是有付出,必得回报,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但是当时的我哪里能料到,碰上这个叫做林燃的女孩子,我会变成不计得失的傻小子。 我讨厌看她哭,讨厌看她一次又一次为了别的男人失魂落魄,我烦躁,我口不择言,我不由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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