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_第13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章 (第2/3页)

方经济全靠那些下九流的生意带起。

    以霍峋的需求,他该待在海市才方便。

    奈何霍嵘一个接一个的电话打来,催他去燕城,冠冕堂皇讲‘你小小年纪流落在外,做哥哥的不放心’;又说‘爸妈年纪都大了,你万一在海市出了什么事,家里捞你都天高皇帝远’;还说‘正好我有个不错的朋友在燕城,你去了,还能罩着你’。

    听到这,霍峋更无感了,“我不需要认识你的朋友。”

    霍嵘这人,出于娱乐业需要以及他自身的浪荡性格,使得他无论在哪都是呼朋引友的花花公子,物以类聚,霍嵘身边的朋友也多是这种,有点洁癖的霍峋受不了这种形骸放荡的存在。

    “他可不一样。”霍嵘知道弟弟还太年轻,太嫩,对他们成熟人士之间的逢场作戏看不明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是一门高级社交学,郑秋白就是这其中的佼佼者,“他比你哥我还厉害。”

    “倘若他有意叫你喜欢他,那你保准会喜欢他,只是时间问题。”

    听到这,霍峋对这个人更没好感了。

    但霍嵘不依不饶,“是让你去跟人家学为人处世的,你看你这脾气,一天天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炒股也需要情商的!”

    霍家大部分人脾气都是和乐的,独独有两块石头,一块是霍大哥,一块是霍小弟。

    不顾霍峋的臭脾气,霍嵘把郑秋白的信息编撰成短信发到了弟弟的手机上。

    霍峋原是懒得理,直到身处海市皇冠大宾馆的他看清短信里‘郑秋白’三个字。

    明明是印象全无的名字,霍峋的目光却停驻在上面,静止了一瞬又一瞬。

    起意的波澜横生。

    他从海市来到了燕城。

    燕城比海市唯一的好,就是消费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