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25 (第2/4页)
漠北恒沙酒馆。 要知道在漠北,开一间酒馆并不容易,特别是在沙漠边上。这里一年四季都挂着干燥寒冷的风,水比米贵,而酒自然比水更贵了。 恒沙酒馆最近又来了不少人,掌柜的和伙计早就习惯了,二十年前,漠北曾有一支沙漠部落在附近定居,传说这个部落之人在黄沙之中找到了黄金,但是不等他们将黄金搬出沙漠,把它们花掉,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便将部落的定居地点用黄沙掩埋了。 这钱是最原始、最有效的驱动力,沙漠探险要靠本事,普通民众自然没有这个本事,但是那些蠢蠢欲动的江湖人却有很多自觉身手出众,武艺高强,想来个一夜暴富,从此花天酒地,买地盖房,娶妻生子,走上人生巅峰。 每一年,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寻宝人来到这里,进入沙漠,然后或者空手离开,或者永远留在了沙漠里。 “哎,又是一批新人。” 伙计见多识广,感叹一声。 然后被掌柜的打了一下脑袋:“做生意的人,话少才是不至于招祸上身。” 伙计端起一盘花生米,说:“知道啦知道啦。” 大堂之内,人声鼎沸,无论是附近跑来送货的居民,还是跑来沙漠淘金的江湖客,都打成一片,一起喝酒吃碟子花生米,一起吹牛八卦讲各处见闻。可以说,气氛非常的热闹,完全不似是沙漠边缘的一处酒馆。 大堂角落里,有一张桌子上,只坐了一个人,而众人从他的武器认出来,那位孤独客便是江湖上大大有名的,断肠刀谷明。 为什么大家都会认得他的刀,因为断肠刀十分特殊,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一把刀,造型奇特自然就被认出来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