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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东西思想法之不同 (第8/18页)
什么叫做事实?这一问题,也就变成哲学的问题。事实是零片的、间断的,(术语叫做atomistic)如剑桥罗素所主张。或者是不可割裂,不能独立,必有关系的,去其关系牵连某时某地之情境,不足知道amp;quot;事实amp;quot;之真谛,如牛津勃莱利(f.h.bradley1846-1924)所主张。这种精细之分析,讲到几微处,就同于文词上的捉迷藏。历代反对这种诡辩的作风,也不乏人。最近风行的amp;quot;逻辑的证实主义amp;quot;(logicasitivism)根本就反对平常哲学所用的名词,要给他肃清一下。wittgenstein(1889-1951)算是其中之发言人,他是奥国人,后入英籍,在剑桥讲学。他就于一九一八年声明放弃哲学,认为哲学是amp;quot;生根于狂妄amp;quot;,而那些形而上学的讨论,连他自己的名著逻辑哲学论(tractatuslogico-philosphicus)在内,都是胡说(nonsense)。我们所以喜欢胡说,就是因为可以在哲学名词上翻筋斗。他实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杰出人才,主张哲学的目的,应该在于去疑辨惑,而必须脱去术语,回到语言文字的平常意义。这岂不是同于庄子amp;quot;为是不用,而寓诸庸amp;quot;经过多少困扰辨惑所得到的结论归宿吗?庄子意思是庸者用也,是指实用,又庸是庸常,就是应当回到文字语言平常实用的意义。 辩也者,有不见也。非所明而明之,就要以坚白之昧终。实际上我们读西方哲学,就好像公孙龙复生,而我们所读的连篇累牍,好像就是别墨派坚白同异两可之辞。今日西方哲学,诡辩雄才日以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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