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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4/4页)
头发上压一压,似乎很喜欢那痒痒的感觉,他也伸手撩撩明华的长发,柔顺得立刻从指间滑走。 一路上,几乎都是他在说,明华笑着听。每走到一个公交车站,舒晋的故事都刚好没说完,两人便继续往前走,走过第五个站台后,明华说:“要不我们走回你学校吧!” 遇上合适的人,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也可以很短。 舒晋晚上跟家里打电话,才从他妈那里知道明华原来是弃儿,五岁多前在孤儿院,后来堂婶见到他后坚持收养了他。 这件事堂叔从头到尾都没有同意过,因此明华冠的是母姓。 老妈说,堂叔说那个孩子性子又冷,身体又不好,有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常常住院。堂婶又对他特别溺爱,精力几乎全都花到了他身上,所以堂叔不喜欢明华。 舒晋想,可是我喜欢,很喜欢,一见如故。 明华更喜欢他。 接下来的周五晚上,舒晋就见到了明华,他给舒晋带了只金黄焦脆的香酥鸡,还是热的,说是堂婶让送来的。 舒晋领着明华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就看到室友们正虎视眈眈地围着那只鸡就要剥皮拆骨,明华迅速上前抓住一只鸡腿,连着翅膀和一大块鸡胸rou撕下来,完全不顾干净的白衬衫沾染了油渍。 剩下的五个人大呼小叫地争抢半只鸡,舒晋跟明华你一口我一口啃大鸡腿啃得很幸福。明华吃完后嘴油油的,脸上泛着粉色,长发扎成马尾,灯光下没有遮挡的一双美目更是顾盼生辉。 张少群惊艳道:“舒晋,你这小哥哥要是女孩子,我就追了。” 舒晋抱着明华说:“那不行,要做也是做我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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