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鬼子_第一九二章 控制线(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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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九二章 控制线(二) (第4/5页)

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其后,俄国割占中国东北、西北、北方等地大片领土,都是采用的此类手段。

    王栋看着上述资料,异常生气,正要外出透透气,一个不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面前:《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此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即俄国与清政府订立的秘密条约。是1896年,沙俄利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强迫清政府派遣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的。因为当时未予公开,人们称之为《中俄密约》。

    条约规定:日本国如侵占俄国亚洲东方土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即牵碍此约,应立即照约办理。如有此事,两国约明,应将所有水、陆各军,届时所能调遣者,尽行派出,互相援助,至军火、粮食,亦尽力互相接济;中、俄两国既经协力御敌,非由两国公商,一国不能独自与敌议立和约;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尽力帮助;今俄国为将来转运俄兵御敌并接济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惟此项接造铁路之事,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其事可由中国国家交华俄银行承办经理。至合同条款,由中国驻俄使臣与银行就近商订;俄国于第一款御敌时,可用第四款所开之铁路运兵、运粮、运军械。平常无事,俄国亦可在此铁路运过境之兵、粮,除因转运暂停外,不得借他故停留。

    此约由第四款合同批准举行之日算起照办,以十五年为限,届期六个月以前,由两国再行商办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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