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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0 (第2/4页)
飞毛腿戴尔今年二十九岁,本是第九分校毕业生,尼娅身边的行政人员,也是对尼娅比较忠诚的人,他和女孩相爱,并且结婚,他们的孩子即将出生。 戴尔很出名,他几乎没有战斗能力,但是他跑的非常快,超级快,不仅快,而且耐力强,据说他可以疯狂奔跑两天两夜不用休息。不过戴尔虽然出名,但是自从魔物入侵开始到现在,从来没有为人类做出任何的贡献,他默默在某个地方,和心爱的姑娘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也许是因为尼娅,也许是因为他的姓格。 再者,跑得快在现代作用不大,跑的再快也快不过电话,战场只会跑,最多能当一名医护兵。但是异能者需要外力救治时候,还颠簸着跑上个把小时,基本已经宣告抢救无效。 所以虽然是一位很出名,有特别特长的异能者,但是不仅没有参与到和魔物战斗中,人们也没有在魔物战斗中想起过他。 方适最早听说戴尔,是因为土拨鼠的缘故。戴尔是一位华裔,一战结束后,戴尔的先祖就去了马里城。戴尔这一脉很奇怪,每一代只有一个男娃,几百年来都这样,无论怎样努力,都不会有第二位男娃出生。戴尔这一脉这八百多年来一共出现了四名异能者,天赋全部一样的异能者,全部是男娃。 至于戴宗是不是戴尔的祖宗,这就不清楚了。但是戴尔和中记载的戴宗一样,具备有神行能力。 方适道:“这人不好说动,他是一个顾家,格守中庸之道的人。”中庸之道是很多人立身做人的标准,我不当英雄,我也不当坏人,我不做土豪,也不做贫民。当然必须说明一下,中庸本不是这个意思,是被别有用心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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