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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2/4页)
” 两个人从乐器店出来,又逛了一会儿,等他们开车回去到了画室门口的时候,韩骤把那本给了今墅安,他将书递过去,却在今墅安接到之前又拿了回来。 “有笔吗?”韩骤问他。 “嗯?”今墅安顿了一下,随即从大衣里怀兜里掏出一只钢笔递过去:“给。” 这是一只配着金帽的深绿色塑料钢笔,看外貌是英雄牌儿的,薄边的箭形笔夹和两端玻璃饰物都有点发污,看着很旧了。韩骤以前在朋友生日的时候也送过一支钢笔,那是三千块的万宝龙,漆亮的笔杆低调奢华,相比之下,今墅安这个就显得有点寒酸,现在楼下小卖店都不卖这种了。 韩骤随口打趣:“你这笔不会也是二手市场淘的吧?” “不是。”今墅安低低的笑了两声,“就是买的比较早,当时也没太多款式。” “看出来了。”韩骤闷下头开始写起字来,闷头说:“原来看不出来,你还挺恋旧的,攒了那么多老东西。” 今墅安一开始没吭声,等韩骤沙沙地在扉页上写完了字才说:“可能因为我本身就是老东西。” “啊?”韩骤抬头看他,忽然感觉这人还挺幽默,他笑着将书和笔一起还给他:“老东西旅行愉快。” 一声老东西给今墅安心都叫酥了,他接过小人书,翻开皮,见上头多了一行飞扬的钢笔字:韩骤与今墅安到破烂市场一游,x年x月x日,晴。 这种青少年做着好玩的事,让韩骤一个跨入三十的男人做起来显得纯情又浪漫,尽管他们俩人谁也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是不是真的藏了什么情愫。 但今墅安就当他有了,他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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