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_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9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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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95节 (第3/7页)

  况且两人还有一个孩子!

    所以她一个劲儿地胡搅蛮缠,就是不想让两人离婚。

    “五百块钱。”陶立冬对赵盼儿道,“我给你写个五百块钱的欠条,五年内还清,咱们今天就去离婚。孩子如果你不想要,那就由我养。”

    “立冬!”陶母和陶奶奶惊呆了。

    五百块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背上这样的巨债,还要养个孩子,陶立冬以后的日子可想而知。

    赵盼儿本就是个极自尊又极自卑的人。陶立冬在她眼里一无是处。在她看来,只允许她不要他,没有他不要自己的道理。

    现在看陶立冬宁愿给钱也要离婚,她哪里受得了?

    她怨恨地瞪着陶立冬,咬牙道:“好,你别后悔!”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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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3章

    ◎可以推销瓜子了◎

    盛景知道陶立冬离婚是三天之后了。

    虽然觉得不应该这么想, 但她真觉得陶立冬这个婚离得好。

    陶立冬原来的日子过得多憋屈,盛景都知道。赵盼儿的心又不在陶立冬身上, 赵家实在没什么值得陶立冬留恋的。

    周爱华十分唏嘘:“陶立冬为了离婚, 给赵盼儿写了三百块钱的欠条。”

    陶立冬说给赵盼儿五百块,但陶奶奶和陶母不愿意。她们跟陈招娣讨价还价一番后,最后定下给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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