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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57节 (第2/7页)
从六岁起,跟着爷爷住进这大杂院,他就对这种嘈杂的生活环境深深不喜。 工厂虽然是搞生产的地方,跟大杂院似乎是两个天地,但人是一样的。大家在车间聊着家长里短,磨着洋工,盼望着能多加几毛钱工资,多买几棵大白菜。再高一点的层次,就争权夺利。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久了,他身上的棱角和对生活的热情会渐渐消磨殆尽。 他会变成跟大杂院里的人一样,随便找一个看得顺眼的姑娘结婚。然后算着手里的工资,计较着大白菜最后那两层皮有没有剥干净,副食品商店的服务员打酱油的时候竹筒有没有装满。跟媳妇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为桌上被打翻的油瓶打孩子…… 这样的生活,不是一个十六七岁对生活还充满着热情,有着大志向的年轻人所向往的。 所以他才进了杂志社。 可进去之后他才知道,虽然他可以跟有文化的人打交道了,大家不再谈论白菜而是谈论阳春白雪了。可写什么,怎么写,都不是他这个主笔的人所能决定的。 他作为一个编辑和记者,没有灵魂,没有思想,他只是一个写字的工具人。这样的工作并不是他喜欢的。 要不然他也不会为了一点复杂的局势就放弃自己的理想,直接辞职走人。 盛景和方毅有两个月上下班都在一起,周末也在一起学习。两人并不只讨论学习。方毅去了食品厂后,因为对车间的状况有些看法,他将自己对工厂和杂志社工作的一些想法,都跟盛景聊过。 身为从后世回来的人,盛景太能理解方毅的这种困惑与苦恼了,所以她很赞成方毅的选择。 “爷爷,您那话我就不赞同。什么跟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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