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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1/4页)
难道说是像凌峰事件一样,真的突然有分场编剧做不了,所以临时拉他凑数? 好像只有这个解释说得通。 林琼把大学时的雏鸟作品翻了出来。 那是一篇短话剧,在京林戏剧学院的毕业戏上排过,后来林琼参加工作,无瑕顾及这个剧本,把它卖给一个导演系的年轻小导演拿来拍微电影,还拿了一个小奖项。 微电影限于经费不足,被轻微改编过,但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改编,比如男主小时候爱吃的糖,从五毛钱的真z棒强行换成了唯一的赞助商提供的啵霸奶茶。剧本注明了他是版权方,他又保留有初始剧本,拿来交差是足够了。 只是七年前的东西放在现在看实在有点辣眼睛,林琼没有勇气多看。他甚至觉得李萃看完之后,会后悔给他开出一场戏五千的价钱。 还好邹彦生没看过这个鬼东西也愿意当冤大头。 林琼心想,他的运气其实一直不错的。 可邹彦生却主动问:“你打算把哪部作品给李导过目?《早莺》?” 林琼的表情跟见了鬼一样:“草,你怎么会知道这个东西?” 要知道这个戏虽然注明了林琼是原作者,但叫林琼的非常多,光是那一届的戏剧学院就有两三个,还都是女生。 邹彦生是之前还说没看过他的作品,这么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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