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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大汉 (第1/4页)
用个被通缉的罪犯,做护院家丁? 李破怎么想都有点玄幻,因为这和他南下时的小心翼翼相比,差的太远。 不过他到也清楚,别看他在草原上呆了几年,几个老军跟他也说了许多大隋地界的趣闻轶事,他的口音也学的很纯正。 但说实话,他觉着自己要想融入周围的人群,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听说是听说,到了一处陌生的地方,光听说不行,一些风土人情,还得去自己体会。 就像罗三和他那位程家哥哥,就知道进了马邑城,只要挥拳头,就能打出一条出路,这也许并不是横冲直撞,而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法则。 这和他固有的观念,形成了冲突,但并不表示,人家做的就莽撞,自己做的就正确。 结果也是这般,人家顺利的进了郡府,当了府兵,自己则在流民营地中挣扎了几个月,才算勉强站住了脚。 当然,类似于哲学命题的东西,李破一般不会想太多,太深,因为他觉着那是自寻烦恼,有些事,你觉着对,就去做,觉着做错了,下次就改,这才是他的行事准则。 所以,他很快想到了接下来的生活。 本来,他还想着,遣散了身边这些人之后,他会弄一栋房子,不需要太大,但后面或者前面要有个院子,而人市的这家小店,也要留着,等等等等。 现在,突然间,选择多了一个,去郡府。 其实,很容易就能做出选择,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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