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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的银行 (第1/5页)
胡雪岩和汇丰银行商定的借款章程,主要有四项。 第一项,借款总额,关平一百七十五万两,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组成财团承贷。 第二项,月息一分三厘,付款先扣。 第三项,借款笔据,由各海关出印票,并由各省督抚加印,到期向海关兑取。 第四项,前半年只行息,不还本;自同治四年七月起至年底,六个月内,每月拨本三 十万两,最后一个月拨本二十五万两。 第三项是刚刚和关卓凡谈妥的,没有问题;第一、第四项也没有问题。 问题出在第二项。 月息一分三厘,年息就得一分五厘六毫——靠,见过这么狠的高利贷么? 当时银行放款,这种一年期的短期款子,一般的行情是月息八厘,年息不超过一分。 胡光镛,你当老子全然不晓得行情么? 胡雪岩偷觑着关卓凡的脸色不对,小心翼翼地说道:“贝子爷,利息是高了点,可汇丰 的大班说,这笔款子放出来的时间,刚好是开春,丝茶两市方兴,资金特别的紧张,利息不能不提高一点。” 关卓凡没搭理他这个话头,缓缓地说道:“雪岩,咱们通家至好,有一个事情,你一定要跟我说实话。” 胡雪岩微愕,说道:“是,什么事情,请贝子爷明示。” 关卓凡说道:“你为左季高办事,常常要替他垫款购买军火;浙江的藩库,是你在代理——只怕也不容易;还有善后局这一块,你未必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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