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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爱咋咋地 (第3/4页)
唱,以演歌为主,但也有流行,还特别欠揍的在封底的最下面不起眼的地方附上一行“歌曲非本人演唱”。 你有本事直接打在副标题上啊。 这种手法类似于兔国以前一度非常流行过的那种苏丙唱苏瑞,王非独唱邓俪君之类的磁带。由此可见,天下事大致是一样的。 要说区别,也就在于曰本版权制度明晰,就算是出这种奇奇怪怪的,连词曲作者和本人都未必知道有的唱片,该付的版权费也一分不少的通过音乐制作权协会交了。 曰本唱片的唱盘上,几乎都会有一个(jasra)的标识,这就是那个管着收保护费的音乐制作权协会的标识。要是加入了这个协会,从今往后,歌手本人唱自己的歌也要先掏钱给这个协会,只不过自己交过的钱会在转一圈(被jasra给剥削一层手续费)以后再回来。 仔细了解一下的话,会发现这个看似保护音乐者权益的组织,跟剥削曰本农民的曰本农协有得一拼。 这种严格的版权制度,也是促生出这种奇怪的唱片合集的原因之一。 不同的歌手,所属的唱片公司也不同,比如森进一的唱片约在vityir,前川清却在波丽佳音。波丽佳音的演歌部门要搞一张他们旗下演歌歌手的合集没问题,但是,如果要收录vityir的歌手的歌…… vityir:对不起你谁啊。 全曰本估计得有上千个音乐出版公司,其中还包括一些地方团体组织性质的奇怪小公司,大家都要恰饭,就得出点能保本的东西,所以这种奇怪的翻唱专辑就成了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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