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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搞说唱的 第33节 (第1/6页)
“当然啦。”顾时笑着点头:“是什么样的曲子呢?” “是一首叫《无畏》的歌,我的偶像叫gosh,他虽然不出名。但歌曲写的真的超级好!这首歌就内容很鼓励人,教人别在意别人的眼光,做人就要无惧无畏!” 顾时点点头:“好,那我们就鼓掌欢迎魏康宁的rap。” 第29章 早恋。 《无畏》这首歌, 陈怀山写在两年前。 那时候他对于未来略显迷茫,留在暮城无所事事,内心其实有些想要回来沿溪。 一方面他离家时间长, 觉得跟在父母跟前也没什么不好。再来,沿溪城这里的环境很好, 因为这两年城市发展, 大部分的年轻人都去了大城市,所以也很安静,很适合陈怀山这种夜猫子。 只是,那时候还在二开头的年龄里, 陈怀山觉得男生就应该在外面拼搏! 大城市里有更多的机会! 铁血男儿,当然是要为了美好生活奋斗! 只是, 翻来覆去, 他在暮城车也买了, 房子也买了, 专辑虽然出了,歌也写了,但走在路上还是个nobody。 hiphop圈子和娱乐圈又不同, 他们拿作品出来, 厂牌根本不会搞营销。 甚至当初有人邀请他们公司老板去做说唱节目的评委,这都被老板拒绝。 所以那时候这首歌, 陈怀山是要写给自己。 做人要无畏,别害怕什么, 想做就做。当别人视线投射到你身上的时候, 没多少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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