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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4页)
面前,才会显露出单蠢的本性。 在屋内磨蹭了半天,终于将脸上的热度降下来,当白缎再次若无其事地走出房间时,刘朗已经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买来了早餐,正坐在桌边大快朵颐。 见到白缎,刘朗扬了扬筷子上夹着的煎包:“你终于出来了?快点来吃饭吧,未、成、年!” 听到这句意有所指的称谓,白缎不由又有些尴尬,他假装自己对于刘朗的调侃充耳不闻,默默坐到了桌边。 吃完已经不算早的“早餐”,刘朗便带着白缎去了京城郊外的跑马场。 因为这次聚会要带一个陌生人参加,刘朗提前向自己的朋友们通了气,聚会地点也刻意避开了那些乱糟糟的场合。虽然刘朗的朋友们并未拒绝他介绍白缎的提议,但实际上,他们对于这个小他们五六岁乃至更多的小男孩却没有太大的兴趣。毕竟三年一代沟,这些京城的玩咖们并不觉得,他们能够和这个小弟弟玩到一起去。 不过,这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情绪在他们看到跟在刘朗身后的白缎时却骤然一改,原因无他,纯粹是看脸——就算玩不到一起去,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小男孩跟在身边,最起码也很是赏心悦目。 所幸人以群分,刘朗的朋友们虽然喜欢玩闹了些,本性却并不坏,倒是也没有人打什么坏主意,否则刘朗也不可能将白缎带到他们面前,介绍他们认识。 面对陌生人,白缎一贯都是沉默的,而刘朗知道他的性子,也没有强迫他与众人交谈,打算先带他玩一会儿,等到众人熟悉一些后在帮他打探“郑旭”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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