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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选址 (第2/4页)
第一道诏书,拜董槐为右丞相兼枢密使! 大宋的丞相制度,经历过多次变革,到了孝宗时,三省彻底合并,相权分成了两部分,便是左右丞相。 左丞相一般行尚书省加上门下省的职权,右丞相则是尚书省加上中书省的职权,两者的区别就在于门下与中书的职权。 简单的说,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书,而中书省负责拟定诏书,但是部门合并之后,朝廷的决策基本都是现场讨论出来的,很多时候当堂就决定了,这样一来门下省的审核权就没有什么作用了,也就是签名盖章而已。 因此,在实际上右丞相的实权就要高于左丞相,两者同时存在时,自然是以右相为尊,也就是说,即便谢方叔没有辞相,也只能退居二把手了。 第二道诏书,修缮佑圣宫,经费由内藏库所出,任命董宋臣为干办,卢允升为佐理。 这诏书让董槐有些皱眉,他本心是反对的,只是想到自己刚被提名为右相,这第一道政命就和官家对着干,实在有些不妥,只好签了个允准,交由后续审核。 第三道诏书,提拔翰林医效崇容为翰林良医,勾管翰林医官局。 一个医官而已,又是立了大功,董槐便随手通过了。 第四道诏书,擢升殿中侍御史为侍御史兼侍读。 董槐对丁大全并没有什么好印象,感觉这人有些心术不正,但这份任命又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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