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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4页)
不丢人害不害臊还想不想读书了,对啊,老子就是起不来床,有问题吗? 午休点完名,我让李泽宇给我打掩护,我溜去高三年的教学楼找林追。路过喜气洋洋的光荣榜,我下意识地一瞥,毕竟我的家属荣登榜首,他光荣我就光荣——cao了,第一名怎么会是徐星元?!更可气的是他的证件照还撕不下来。 我们在家里怎么胡搞乱来,都觉得是理所当然——至少在我的房间里,他脸上化着技术有所进步的妆,戴了有些杂乱的黑色长假发,穿着亮闪闪的、短短的黑裙子,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无声地踩在柔软的地毯里,我们在一起接吻做`爱,事后分享同一根烟,烟滤嘴被他涂着红彤彤指甲油的手指夹着,烟灰簌簌地下坠,落在那件被我扯得有些变形的裙摆上…… 一到学校,我整个人就清醒得可怕——这种迫不得已的清醒是我患得患失的部分原因。他不能在这里化妆穿裙子涂指甲,不能和我一起接吻做`爱抽烟,他把自己裹在肥大的校服里,指甲粉润干净,脚上是款式老土的运动鞋——这样才是对的,正常的。 以及我意识到我们的爱情,在长辈的口中被称为“早恋”,是一种十恶不赦的青春期叛逆行为。我们学校对待学生早恋十分严格,情节严重程度,大概是放在古代会被双双砍头的那种,在我看来,这是种充满血色浪漫的殉情,神圣而富有仪式感,毕竟谈恋爱谁都可以,但殉情不是谁都可以。而且我不懂为什么被抓到的情侣都要分手,反正都被发现了,直接光明正大地谈算了。 况且我的叛逆不是早恋,不是同性恋,而是在十六岁爱上林追,林追是特别的,因此我也是特别的。最好我早恋被抓了让林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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