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生存指南_第026章:开会(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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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6章:开会(下) (第3/9页)


    “看来你是做过功课的,但你了解的并不全面,”朱塬道:“前朝给‘运粮脚价’的前提,是民夫自备船只,且并不免除赋役,这是一种雇佣制度。咱们这次是征调,船只由官方提供,且免除赋役,同样相当于支付了报酬。”

    从来要做一件事,若能有参考,‘照本宣科’是最便捷的方式。因此,朱塬最近当然对元朝的运粮模式进行过详细了解。

    元朝最初也是采用官方运粮。

    不过,因为效率不高,运粮也少,之后就开始一套类似雇佣制度的运粮系统。

    官方支付报酬,民间自备船只为朝廷运粮。

    元朝海上运粮最鼎盛的一段时期,基本都是如此模式,年运粮超过300万石。

    代价也很大。

    当时南方的一石粮食,按照元朝的纸钞计算,大概价值三两中统钞,但元廷给每石粮食开出的运价是八两,相当于南方粮价的两倍多。

    再然后,元廷也发现这么干太贵了,给不起钱了,不断降低每石粮食的运价,再加上中统钞在元朝后期迅速贬值,导致没人再肯造船运粮,本来兴盛的海运系统也就迅速崩溃。前些年,张士诚和方国珍联手给元廷输粮,一年也就只剩十万石出头。

    当初了解到这些,朱塬不是没有考虑过雇佣制度。

    结论是当下不可行。

    这首先是因为当下大明初立,南北各方对新朝的归属感还很弱,冒然把粮交给私人,很难说会是什么结果。其次就是,东南持续多年战乱后,百业凋敝,一时也聚不起太多的民船进行输粮。

    因此还是只能官方来做。

    堂下,薛戍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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