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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 (第2/3页)
,把自己全然交付到雌虫手上。 因为有郅风贴身保护着雄虫,再不济也能带着雄虫逃走,堂译就放心的去解决那些有可能会在他们的保护下伤到雄虫的异兽。 程彦宁对此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因为堂译总是会在他没注意到的时候悄悄消失,每次回来身上总有一股若有似无的血腥味,程彦宁大概知道雌虫去做了什么,但是却并不感到害怕畏惧,反而有种甜蜜的感觉,这种被虫捧在心尖尖上的感觉真美好。 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真幸福,嗯,就是堂译的头发怎么怪怪的。 堂译每次清杀回来都要仔细清理身上残留的血迹,但是干净的水源不好寻找,所以只能在空中来回上下快速飞舞驱散掉血腥味。 血腥味是没了,就是头发这个东西被风吹定形了就不太好搞了,为了不让自己在雄虫心目中的形象破灭,他只好用手扒拉着头发,把额前被吹得高翘的头发努力压回去。 …… 在翻过了第一座山头之后,郅风发愁的算了下时间,依照雄虫现在十天一座山的速度来算,等到了东面最大的混居部族纳仑族,恐怕是在四十多天后了,那时候集市也接近尾声了。 于是两只雌虫商量了一下,又询问了程彦宁的意见,决定由堂译带着雄虫和变成蜘蛛的郅风飞行赶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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