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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悟空传奇 (第4/4页)
尤其是其中的经典台词——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让多少人热血沸腾,几乎成了无数男生的qq签名,完美的诠释了青春时期的反抗精神。 他记得自己上辈子第一次看的时候正是二十岁出头刚在社会上打拼之时,读完《悟空传奇》之后只觉得心里好像有一团炙热无比的火焰炸裂开来。 他想要对着那故意刁难他的上司怒吼,想要站起来反抗公司毫无人性的加班,想要对着老板骂一声臭傻逼……(ps:这也是渣渣作者想做的事) 那个时候年少轻狂,总觉得自己就是那只猴子,想要挣脱命运的枷锁。 哪怕后来摸爬滚打渐渐成熟后,也没有因此厌烦这本书,反而还产生了一些新的感悟。 当然,这本书的缺点也有一些,比如小说中人物众多,结构上非常的跳跃,偏向于意识流的写法可能让很多读者不能一下就看明白。 不过重华这个马甲有读者基础,又有成功之作‘那些年’打底,想必他们会耐心看下去的。 看下去以后自然能体会到这本书的魅力。 宋辞信心满满的说道:“这本书一发布出去肯定能引起无数人的喜爱吧!” 下定决心后宋辞很快就买下了这本《悟空传奇》,文豪值减少八十万。 “这个价格还算合理,毕竟总共也就十万字左右嘛!”宋辞很满意,因为他知道《悟空传奇》肯定将这八十万翻数倍的赚回来。爱吃杏鲍菇烧rou的鬼山的我真的只想宅家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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