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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3/4页)
于是同居的事实被同居双方愉快地接受了--不过,理由不同。 说是同居,其实也只是晚上回来睡个觉而已--午饭晚饭都是在学校吃,午休在教室,晚自习下了回家--但毕竟增加了两个人的相处时间。 李明宇最喜欢早上。姚辰早上一向起不来,初中当了三年闹钟的李明宇自然深深了解m call的乐趣。 早上,李明宇起床之后先去洗漱,然后去厨房用微波炉热头天晚上买好的早饭,紧接着就去客房叫姚辰起床。 此时的姚辰必然皱着眉嘟着嘴抱怨,眼睛迟迟不肯睁开,身子蜷缩着裹紧被子继续赖床。这个时候一定要毫不留情地掀被子,然后姚辰就会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咪一样尖叫着跳起来瞪人,但不到半分钟就又会恢复成睡眼惺忪的样子一点一点往床上倒。不能真的让他再倒回床上,现在该做的是连哄带拖地把姚辰抓到盥洗间洗漱。洗过脸后,姚辰会清醒一点,能自己穿衣服然后吃早饭。最后时间差不多了,就能出发去学校了。 李家的新居离学校(市一中)不近,所以李明宇在获得走读权的同时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一辆白色卧龙电瓶车。车子开起来很稳,于是姚辰正常在行驶过程中趴在李明宇背后打瞌睡。每当李明宇感觉到背后的分量,他就忍不住偷笑:"不枉费我今天又提前了五分钟喊人啊!" 托李明宇的福,姚辰因为总是第一个到教室而成为了保管班级钥匙的人。 大概是早上的反应实在迟钝,姚辰始终没有发现某人险恶的用心,只是偶尔在打开教室门时感叹一下"我真是太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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