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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第211节 (第1/6页)
他们一般没怎么受到欺压,毕竟一个县那么多人,县里的官员、地主、衙役不可能人人都欺负过。 哪怕他们知道官员是贪的,地主是坏的,衙役是黑的,他们也不敢在不知底细的外人面前畅所欲言。 只有那些真正受到过欺压的人才会跟人抱怨。 就像在应天府,遇到过一个家道中落的小地主。 此人姓于,跟另外一位姓李的地主发生了冲突,恰好于地主的老婆抱着儿子在,李地主拿着哨棒要打他们,于地主的老婆本想吓唬一下他,举起孩子喊,你有种就打? 结果那李地主还真就一棒子下去,把孩子给打死了。 这下那于地主哪里罢休? 立即报官。 可这位李地主跟宋城县里的肖主簿关系好,私下打点了一番,那主簿竟然伪造了两家私下和解的契约,向上级汇报说两家已经和解,蒙混过关。 当时县里的县令一类官员都是流官,往往担任没多久就会被调走,主要事务办理人是县里的胥吏,然后除了特别大的县设县丞以外,一般县都是由主簿以及县尉来协助县令办案。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主簿基本上已经在县里属于二号人物,普通百姓连县令的面都见不到,案子就这样被判决为和解了。 于地主散尽家财,四处求告。可由于没多久当时的县令被调走,加上原本县级司法系统就混乱,受贿、渎职、索贿层出不穷,连负责审案的官吏以及文书都不见了,直接造成了这桩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要不是赵骏从已经因为此事而家道中落的于地主嘴里知道,然后写了劄子,要求政制院立即下达政令,让京东西路提刑司立刻马上彻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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