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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第2/5页)
的角度是她精心设计过的,乍一看是个保守妇人,实际上多露出了一点后背,与雪白的脖颈连成一线,十分引人遐想。 郑好恋恋不舍的走了。晚音也摆好表情,拿起准备好的糖人走出小巷,向那个盯了几天的目标走去。 被看上的男子样貌十分俊秀。天气明明很热,却穿着水貂皮袄,浅棕色的水貂皮衬的脸色更白。双手十个指头戴了十一个戒指,最便宜那个也是红宝石镶金的。他头戴金钗,两只耳朵各有三枚金坠。也就是玉溪三教九流见多识广,什么怪人都有,他倒也没有引起太多注意。 晚音款款走过他身旁,不经意撞到他,手中的糖人沾到他的皮袄,留下一个又粘又丑的糖印:“啊,抱歉,这位公子。” 那人闻言也停下脚步:“不碍的”,说着又要继续前行。居然没有多看晚音的脸一眼。 晚音心中大震,从来没人敢这样无视她。她心中羞恼,面上却一点没表现出来:“公子,这皮袄颇为昂贵,奴家心里过意不去……不知清洗一次需要多少银子,还是让奴家依价赔偿为好。”她一边说话一边碾动手指,暗中放出软筋散。 那男人低下头,好像现在才仔细看清她的长相,表情一滞,呼吸都停了一下的样子:“这……区区一件破袄,怎么能让姑娘赔。倒是你,没有伤到吧” 晚音似乎有些探究的看他一眼,又赶快收回目光,接着便忍不住似的轻笑起来,引起一些路人的注目:“公子,有句话奴家不当问,但这天气炎热,为什么要穿皮袄呢?” 那人也没发现她转移了话题,露出一个不太好意思的表情:“我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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