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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病的日常生活[无限] 第114节 (第3/10页)
子是受害者的鬼魂自己带回来的。 “啊……”郁久霏慢慢放下手,“能做出碎尸的凶手心态跟能力都不一般,他们会把所有能处理的都尽量处理到可以被冲到下水道为止,比如说器官、大脑、皮rou,碎尸里最难处理的,其实是骨头。” 人类的骨头多且硬,家庭用道具并不容易处理,需要先弄软了骨头,再分切放进破壁机里搅碎,只要有一步没处理好,都容易出现这种堵了下水道被人发现的情况。 曾经郁久霏还见过骨头进了街道的下水道被过滤网拦住的,那些就是凶手处理到后面没耐心了,随便丢的,成为了证据之一。 总而言之,碎尸案凶手,永远只会败在没耐心跟骨头上,像眼睛这类可以直接捏成泥的组织,完全不会留下,更不用说留得那么完整。 沈西聆认可郁久霏的知识储备:“所以,这个眼珠子当时应该就已经被处理掉了,没有像在北头村的尸体那样,眼球被挖走是为了取眼角膜。” 眼角膜也是很珍贵的器官,北头村卖的尸体往往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卖钱的东西。 女主人形容王财母亲的尸体时,说她头上都是伤,脸部几乎毁容,眼眶处两个黑红色的血洞,眼球已经被人挖走。 郁久霏明白了沈西聆的意思:“之前我听这个描述,也觉得王胡麻应该是把王财母亲卖给了那条器官产业链,如果眼球是王胡麻挖的……” 假设眼珠子是王财母亲的,那基本可以说明,眼珠子并不在产业链挖走的器官当中,那眼珠子基本可以断定是王胡麻挖的,而且人也有可能是他杀了,为了不被发现,就把尸体卖给了器官中介,既能得一笔钱,还能把杀人的锅都推给器官中介。 “如果眼球是王胡麻挖的,那王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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