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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0 (第3/4页)
丝绸的夜行衣舍得随手烧掉,可知刺客并非贫寒之人。倘若是那裁缝家的亲友,如今肯替他们行刺知府、早年却不肯接济,显见说不过去的。若说刺客新近发财亦不通。俗话说,富三年脱不得穷气。穷人暴富,不肯锦衣夜行,寻常衣食亦不肯奢侈。纵然舍得做丝绸夜行衣,也舍不得轻易付之一炬。故此小吏想来,只怕刺客并非裁缝家亲友,不过是借了他们家闹鬼的名头遮掩身份罢了。” 贾维斯点头道:“末将明白了。” 董明道:“谭大人这会子死了,小吏免不得疑心贾将军麾下。这几日小吏走遍了满城的花楼、胭脂铺子与纸坊,委实没有贵军中人去花楼。”他乃取出了那张“神盾局”的纸片子,“两家纸坊和六家胭脂铺子都认出来,这纸与上头的胭脂皆出自台湾府。胭脂浓郁,极得粉头喜欢;纸却是极好是上等纸。只是贵军人多,小吏也不知刺客是谁。再细细回想贾将军前些日子所言,却还有一个破绽。” 贾维斯微微一笑:“请说。” 董明道:“小吏说刺客必是男子、且与将军身形相似。将军立时道,只怕已娶了媳妇。胭脂一物、女子皆用,将军之母亲、姐妹并贵军那位林军师大约都有的。贾将军是个周全人。寻常周全人听说‘胭脂’,大约会想着那刺客或家中有女眷、或外头有相好,怎会想到刺客已娶了媳妇?除非将军心有顾忌想撇清自己——贾将军尚未成婚吧。” 贾维斯啼笑皆非:“只怕董大人误会了。末将离家多年,难见父母姊妹,惯于军营往来。军中男子能沾到胭脂的,唯有已成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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