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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旧事记.盘古圣地.我们结婚(下) (第3/6页)
石,这就是我们最根本的区别!所以这场仗注定是我们赢!”叮当站起来,明日为她戴上白色头纱,“出去吧,他们等急了。” “嗯!”明日作为伴娘搀起叮当准备下楼。这让叮当想起上次小玲婚礼时自己也是这样陪着她走红毯,那时她还无法体会小玲的心情,直到今天自己成为主角,才意识到在万众瞩目中迈向幸福的阶梯,心会跳的比兔子还快,脸会比铁板烧还烫。就在众多族人的注视中,叮当走出木屋,踏上那条爱之小路。 与劫的灼灼目光对上,一路走来,大概有半年时光了,从最初熊獾那里被劫所救,留下的极差印象,然后被他扔到奴隶堆里做苦力,真是好苦的日子,后来被他捞上来,本以为他良心发现,却没想到让自己作为引诱狼族的诱饵,虽然是虚晃一招,但那时确实厌恶他到极点。但尽管被狼群撕咬,他还是给了她宇光盘让其逃生,从那时起,或许他没那样坏,这个想法充斥着自己的内心,为了证明这点,自己用血引诱饿狼,为此差点丧命,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有男人为自己发疯,想想就有点幸福,经过调养,身体终于渐渐恢复,也试着全面了解他,他是个懒惰的人,不屑于收拾家务,家里说是猪窝也不为过,但,他是个不注重权力和身份的人,为了她,他愿意放下祭司的架子和她在草原追兔子,打滚晒太阳,不知不觉间,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的他呢?是这段时间的相处吗?不知道,反正自从血茧那件事才发现彼此已经深深喜欢上对方,直到今日,叮当可以说盘古圣地不虚此行,能找到一生所爱,多少人还没这福气。 走到劫的身边,明日就把叮当的手放在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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