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千金贼_分卷阅读10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06 (第3/4页)

台上,不给吃,不给喝,一跪就是三天。这样的屈辱就连成年人都未必受得了,可那时他不过才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我知道他是替我背了黑锅,第二天晚上,我去酒楼后门的泔水桶里翻出半只猪蹄,又跑到河边洗干净了,确定没有馊味才给他送过去。他接了这半只猪蹄,却不吃。

    我问他是不是因为嫌这猪蹄又臭又脏,他说不是,是因为如果他吃了这猪蹄,我就成了抗旨的罪人,会死。于是那天天亮之后,我就去衙门外自首了。衙役把我丢到地牢里关了几天之后,便有人来带我出去。我以为那人是要把我带出去问斩,可我却看见他在外面等我。

    他一只手拎着一颗还在滴血的人头,一只手拿着半只猪蹄朝我走过来,什么话也不说,把人头一扔,拿着那只我从泔水桶里翻出来的猪蹄,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吃了个干净。

    我怔了好半天才认出来,那颗人头就是那个驾着马车从我爷爷身上碾过去的车夫。

    他见我回过神来,才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是长河街的第十三个乞丐,没有名字。

    他说那好,从今往后我就跟他姓殷,就叫十三。”

    长长的故事终于告一段落,殷十三拔出腰际冷芒凛凛的剑,剑尖直指前方殷琮,掷地有声:“所以,二殿下,您听好了,我殷十三今生今世宁愿做一条尽忠尽职的狗,也不当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夜风乍起,引得山崖碎石轰然迸落,动荡将起,殷琮一声阴寒冷笑:“找死。”拔剑相迎,他朝身后的军队下令:“给我杀。”

    暗夜一声令下,不闻锋利兵戈铿锵出鞘,却听振翅乌鸦哇哇飞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